受理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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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信须知
一、“12345”市长信箱基本职责
受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杭州市[各区/县(市)]行政机关工作的批评、意见、建议、求助、咨询,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,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单位网上反馈处理结果。
二、受理事项
您对下列组织、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,或者不服,可以提出事项:
(一)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;
(二)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;
(三)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、派出的人员;
(四)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。
三、不予受理事项
(一)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。
1.不服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不准予行政许可等的申诉(请求),请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。
2.涉及经济合同、经济财产权益纠纷,请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规定向纠纷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。
3.有关民事纠纷、行政申诉、控告和请求,请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(行政、刑事)诉讼法》规定的程序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。
(二)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 职权范围内的事项,请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 院提出。
(三)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。
(四)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,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提出的投诉请求。
四、写信须知
(一)投诉对象明确,投诉内容真实、客观、清楚,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(二)请如实填写您的真实姓名、电话、地址、电子信箱等,便于与您联系。
(三)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项、事实经过和理由,内容完整、表述清楚,就事论事、详略得当, 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。
(四)提交信件成功后,我们会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接收,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同时您将获得一个邮件编号和密码,请务必妥善保管。您可在“杭州信访12345”首页的“受理查询”栏输入这两个号码,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。
(五)一般信件处理答复时限为5个工作日,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30至60日,但最长不超过90日。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,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
(六)向市长信箱发送扰乱公共秩序,妨害公共安全,侵犯人身权利,妨害社会管理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有关规定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依法追究刑事责。